九华山位于安徽省长江南岸池州市,是中国佛教四大名山之一,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,规划面积120平方公里,保护面积174平方公里。九华山原名九子山,因唐代大诗人李白见此山“高数千丈,上有九峰如莲花”,赋诗更名为九华山。唐开元年间,新罗国(今韩国境内)国王近亲金乔觉驻锡九华,潜心修持75年,99岁圆寂,佛门认证他是地藏菩萨化身,九华山由此被辟为地藏道场,明、清鼎盛时期,寺院多达360余座,僧尼四、五千人。“胜境层层别,高僧院院逢”,香火之盛甲于天下。现存古寺庙99座,佛像1万余尊,文物2000余件,僧尼700余人。九华山山势雄伟,群峰竞秀,植被繁茂,瀑飞泉涌;气候温和湿润,四季分明,自然风光与人文景观、佛教气氛融为一体,素有“东南第一山”之称,自古就是我国著名的旅游胜地。
九华山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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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要账公司: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一、合同之债是什么
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。在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中,合同之债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。
二、合同之债的特点
第一、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。
第二、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。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,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,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,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,不能发生合同之债。
第三、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。
第四、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,即合同之债的产生、形式、内容等合同法上的规定,多属于任意性规范,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,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。
三、合同之债的有效依据
1、合同之债须以有效合同为依据。合同作为双方法律行为,当然须符合我国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,即行为人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、意识表示真实、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;同时,民法典第规定了民事行为无效的7种情形;还规定了可撤销或变更的两种情形。
2、无效经济合同的四种情形,即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、采取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,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自己代理、双方代理的、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无效。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之债是什么的相关介绍,签订合同是为了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的时候要仔细的阅读清楚,写清楚具体的信息,避免日后发生纠纷,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,可以咨询一下本讨债公司的调查员。